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按《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规定,我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101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除乡镇招聘教育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按规定放宽外,其余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详见《岗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215(宽)×300(高),大小在3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应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或同时参加了本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县(区)、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分别由县(区)人社局、三江新区具体负责,市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县(区)人社局、部门(单位)咨询。2024年3月23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报考人员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24年3月24日23: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下列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3月26日-3月27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就近宜宾市各县(区)人社局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各县(区)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后果自负。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考生,2024年4月16日上午10:00至4月19日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
对于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类岗位在《岗位表》“约定事项”中明确。提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由相关县(区)人社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对需要在笔试统考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实行合格制。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此次招聘的后续程序,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具体详见《岗位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地点在宜宾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的应急岗位人员,按规定加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4月11日至4月12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市、县(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股、中心)。特别提示:报考市属、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的分别递交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报考县(区)及以下单位的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分级审核后,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将分别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三江新区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第十条)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信息表》,服务合同(协议)、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急岗位人员:《报名信息表》,服务协议、考核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心理素质测评》×20%+《专业科目》×40%+政策加分。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受理查分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7:00,逾期不受理。
需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